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相关要求,6月4日,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港口设施保安核验专家组来到大丰港区港口公司,对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进行现场审验。
期间,核验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检查现场、查阅台账资料,采取“静态、动态、岗位”核验相结合的方法,对港口公司本核验年度的履约工作开展综合核验,重点对港口设施经营人一年来的港口设施保安组织机构、人员资质、教育培训、设施设备、规章制度及保安措施的落实、保安费收支等内容进行了核验。
核验专家组认为,港口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和《港口设施保安计划》要求,建立完善的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组织,配备齐全的港口设施保安员,有效开展保安培训和保安训练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保安计划执行得力,较好完成港口保安履约工作。会议一致通过盐城港大丰海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第一作业区1、2、3、5、6泊位、第二作业区1-5号泊位、第三作业区2、3、5号泊位的年度核验。
下一步,港口公司将严格按照《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和《港口设施保安计划》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保安措施,切实提高保安履约水平和对外开放水平,以保障港口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