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港现代物流园(6座仓库)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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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港现代物流园(6座仓库)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盐城港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响水港现代物流园(6座仓库)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项目。

2、工程规模:拟新建1#冷链仓库、2#冷链仓库、1#农副产品仓库、2#农副产品仓库、1#饲料仓库、2#饲料仓库,成品建筑门卫一处,围网及两处成品大门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35321.7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约40米;本项目建安费投资额约为21306.96万元。

3、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响水工业经济区,项目用地西至黄海大道,南至灌河一路,北至观潮三路,东至规划用地。

4、工作内容:

4.1跟踪审计阶段: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文件审查、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包含且不限于:暂定金额内容认定与计量计价、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索赔管理、工程变更控制、工程进度款审核、材料询价等)。

4.2一审阶段:依据招标文件、合同、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政府审计。

特别说明:

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6人)的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成员中须具有本单位在岗在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名;

③除以上成员外,项目组其他成员中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名;

④其他人员配备满足项目服务需求。

甲方根据项目进度需求有权要求项目组成员中一名或多名人员驻场跟踪,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跟审费用。

投标人须确保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出具审定单或审计报告时间为准)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1亿元及以上(以审计报告或审定单中审定金额为准。同一合同项下出具多份审计报告或审定单的,金额累计计算)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业绩。

本项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及审计报告(或审定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审定单和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不一致的,以审计报告时间为准,同一合同项下出具多份审定单的,以最后一份审定单出具时间为准。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7、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8、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3日18:00时前(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盐城港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号(国贸中心2309室),联系人:高磊,联系号码:15251066987)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5日15: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号(国贸中心2522室)。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注: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人员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上述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或未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高乃林   联系电话:1560510079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盐城港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 磊        联系电话:15251066987

电子邮箱:43966174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