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智慧港口智能管控项目已由盐城市行政审批局以盐行审投资备〔2022〕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盐城港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港集团大丰港区、射阳港区、滨海港区、响水港区、亭湖港、阜宁港、建湖港。
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范围涉及盐城港集团大丰港区、射阳港区、滨海港区、响水港区等4个沿海港区,以及亭湖港、阜宁港、建湖港3个内河港区的智慧港口相关系统建设。主要包括:(1)应用软件系统建设,建设集团一体化散杂货生产管理系统。系统涵盖通用散货、干散货、件杂货业务。建设集团统一的网上营业厅系统以及一体化设备管理EAM系统部署实施。(2)设备智能化系统建设:依托亭湖港,建设固定式门机智能远程自动化控制系统;依托大丰港区,建设岸桥远程自动化控制系统。(3)基础支撑体系建设,包括生产调度通信系统(400M)建设(大丰港区、射阳港区、响水港区、亭湖港),智能视频分析系统(亭湖港、大丰港区)、港区无线网络(4G/5G)(大丰港通用、散货码头、亭湖港、射阳港、滨海港)、网络安全提升以及集团数据中心建设等。港区内的基础光纤网络、集团与各港区主干网建设不在本次范围内,由其他项目另行实施。另外本项目不涉及危化品相关系统建设。建安工程费估算约9624.06万元;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
3、招标范围: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主要指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智慧港口智能管控项目施工图纸范围中的所有工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招标人清单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4、监理服务期:240日历天,具体与工程施工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89.9万元。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图纸、相关标准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7.4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通信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不少于2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资格审查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要求并须根据项目需要及招标人要求随时增派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及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0、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6月11日18:00时前携带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紫薇国际广场C座7楼;联系人:周会计;联系电话:0515-88200706、18705110288(微信同号)】获取纸质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具体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下午3:00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九、投标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十、其他
本项目开标采取不见面开标(腾讯会议),投标人开标时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加入会议;但投标文件须须采用纸质方式,并按《不见面开标须知》约定的截止时间前送(寄)达指定地点。具体详见不见面开标须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区南港路物联大厦一楼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15-81880094
项目负责人:乔先生
电话:187965289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尤先生、张先生
电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