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大厦酒店家具、摆件饰品、织物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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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港航大厦酒店家具、摆件饰品、织物等采购项目 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港航大厦酒店家具、摆件饰品、织物等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具体货物、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 合同估算价:980.713525万元。

2.3 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先锋街道境内(黄海西路南、小海路西)。

2.4 工期:中标后9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整体安装及调试。

2.5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2.6 免费质保期:本项目免费质保期2年。如生产厂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大于该期限,按生产厂家规定执行(保修期均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因产品瑕疵造成的财产损失、质量问题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1.3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580万元及以上类似酒店室内布设项目业绩。

注:(1)投标时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金额指标及招标内容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或合同或业主证明中明确体现,如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3.1.4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和服务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圆整。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6.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签章文件发送

6.3 投标单位获取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以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否则将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未获取文件的,招标人将不再发放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31日15时00分,现场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jsycport.com/)同步发布。

8.2 除“7. 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特别提醒

9.1 本标段采用纸质文件招标投标方式。

9.2 各投标单位应委派1名投标代表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见招标文件)。凡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文件时,不能出示身份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代表须是本项目正式授权委托人,如不是正式授权委托人,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9.3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电子文件:1份(须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以U盘形式承载)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号

项目联系人:孙唯一 18761221171

招标联系人:刘小妹 0515-81880094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3楼

联系人:孙泽宇

电话:025-57026785,18751977213

传真:025-84651110

电子邮件:8371958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