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票据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中标入围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承销费率:1.5‰/年;
第二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承销费率:1.5‰/年;
第三名: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承销费率:1.5‰/年;
第四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承销费率:1.5‰/年;
第五名: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率:1.5‰/年。
本中标入围候选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2日起,至2024年11月25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11月25日18:00时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仇先生,联系方式:0515-81880021。
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