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滨海港区北区通用件杂货码头工程(陆域部分)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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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港滨海港区北区通用件杂货码头工程(陆域部分)监理服务项目已被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盐城港滨海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工程规模:本工程新建1座5千吨级件杂货泊位(码头结构按4万吨级杂货船设计)、1座2千吨级件杂货泊位以及1座港池泊位。码头岸线长度314m,相应建设堆场、辅建区及供水、供电、消防、控制、通信、道路等其它生产辅助设施。新建码头年吞吐量85万t/年(钢材35万t、其他杂货10万t、风电设备及配套件40万t/年),设计通过能力102万t/年。项目总投资约13.8亿元,其中陆域部分约2.3亿元,主要工程量包括地基处理、道路堆场工程、给排水预消防工程、空调、通风与除尘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等。。

招标范围:盐城港滨海港区北区通用件杂货码头工程(陆域部分)监理服务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招标人清单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2.2服务期

具体与工程施工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质量要求

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图纸、相关标准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2.4监理合同估算价:控制价为969300.00元。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投标人须确保投标项目总监、投标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4年12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4年6-11月养老保险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不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如为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

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 3日18:00时前(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盐城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大丰港区港航服务中心,联系人:徐先生,联系号码:18936340620)现场或网上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次招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7  日下午14:00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盐城港滨海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4)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7.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https://www.jsycport.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滨海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138155139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盐城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936340620

电子邮箱:xutaoaablbq@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