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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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江苏盐城港集团电力系统与绿色能源发展规划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盐城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盐城港集团电力系统与绿色能源发展规划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3、服务周期:项目总周期5个月。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提交《江苏盐城港集团电力系统与绿色能源发展规划》送审稿,之后1个月完成专家评审并提交《江苏盐城港集团电力系统与绿色能源发展规划》正式稿。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5、招标内容:本次工作范围是开展盐城港集团未来电力系统与绿色能源发展规划研究,最终形成《江苏盐城港集团电力系统与绿色能源发展规划》。

6、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94.87 万元。

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拥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港口电力、港口绿色能源、低碳港口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咨询类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需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前2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

6、信誉要求:

6.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 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3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4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10000元)。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五、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请贵单位于2025年  1  2 日至2025年 1  7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将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170555458@qq.com】邮箱,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徐先生、手机号码:18352045505)。

七、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     9   10   00  分,逾期提交的文件拒绝接受。

开标时间:2025年 1     9   10   00  分;

开标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号国贸中心2522。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号国贸中心25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261225705

招标代理:江苏盐城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国际商务大厦18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35204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