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做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

  • 发布时间: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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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强化长江流域交通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长江流域交通运输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交通强国。

《意见》指出,各单位要完善交通规划管控,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通过加强规划衔接融合、加强禁限航区划定管理、强化岸线管理,节约集约利用通道线位、岸线、土地、空域、水域资源,保护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体系,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构建长江流域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建设东西畅通、南北辐射、有效覆盖、立体互联的长江经济带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持续优化运输结构,推进长江流域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向铁路、水路转移;规范建设利用,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影响论证,强化航道生态建设与保护,提高航道灾害防御能力,做好航运用水保障。

《意见》明确,各单位要完善运输管理,强化污染防治,加强长江流域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依法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禁运目录,适时修订《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建立健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体系,并常态化运行。

(转载自中国港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