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部署防汛防台风工作

  • 发布时间: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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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切实抓好薄弱环节排查整改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度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业防汛防台风薄弱环节排查整改,全力保障行业安全度汛。

《通知》指出,目前全国已进入主汛期。据预报,7月份将有2—3个台风在我国东部和南部沿海登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今年防汛防台风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做好交通运输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把任务措施分解细化到各个岗位、环节和人员,确保工作组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应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合作,对易受暴雨、山洪等灾害影响的区域,加强行业运行安全监管。要坚持避险为要,强化风险排查,遇有强降雨等极端性天气,应及时停工停产停运并转移涉险人员。要结合本地防汛防台风工作形势和交通运输行业特点,抓好薄弱环节排查整改,逐项消除风险隐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要建立风险隐患台账,紧盯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落实。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基础设施的养护检查和抢通保通工作,加大对公路、桥梁、隧道的巡查力度,并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开展灾损公路的抢通保通工作。港口、航道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港口经营单位按照规定做好人员、大型机械和货物储存装卸设施、客运码头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合理安排港口作业,组织做好人员避险、设备货物加固避风等工作。同时应加强对航道及航道设施的巡查和维护,加强航运枢纽大坝和通航建筑物运行动态监测和安全管理,确保设备设施运转正常。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汛期客货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动态了解运行路线通行状况,坚决避免冒险运行。并督促公交企业做好新能源公交车汛期安全运行管理,督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对防汛重点区域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治理。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强汛期在建公路、水运工程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对可能受到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工地和驻地,提前做好大型临时设施、机械设备等的排险加固,及时转移施工人员。海事部门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恶劣气象条件下客船禁限航规定。救助打捞部门要科学部署专业救捞力量,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和应急处置。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应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对本系统汛期日常值守、极端天气预警预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转载自中国港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