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 发布时间: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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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实现“双碳”目标,要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原则,并就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制定能源、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交通、建筑等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等绿色转型,提升服务业低碳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

《意见》明确了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积极引导低碳出行的具体举措。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方面,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优化客运组织,引导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发展绿色物流,整合运输资源,提高利用效率。

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方面,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推广智能交通,推进铁路电气化改造,推动加氢站建设,促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提高燃油车船能效标准,健全交通运输装备能效标识制度,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船。

低碳出行方面,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

(转载自中国港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