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交通运输部官网获悉,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自动驾驶和智能航运先导应用试点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交通运输部决定组织开展自动驾驶、智能航运先导应用试点,聚焦自动驾驶、智能航运技术发展与应用,以试点为抓手、以应用为导向、以场景为支撑,通过实施一批与业务融合度高、具有示范效果的试点项目,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
《通知》称,鼓励产、学、研、用多方参与,协同开展试点。优先支持用户单位牵头,联合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结合业务生产实际及技术优势,按照交通运输部明确的试点任务领域,在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谋划试点项目,明确试点目标、主要内容、实施周期等,并编制试点项目申报书。
《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对试点项目的可行性、创新性、示范性等进行论证,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进行审核、确认后,择优向部科技主管部门推荐。试点项目结束后,部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试点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转载自中国港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