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

  • 发布时间: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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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各地更好地理解《意见》,抓好贯彻落实,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1年以来,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政策要求,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经过近十年的实践和发展,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不断规范,有效促进了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2021年9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明确提出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职责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研究出台《意见》,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什么、谁来做、怎么做、如何管”的问题,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监督服务,切实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的作用。《意见》明确了坚持“企业为主、标准引领、依法监管、协同共治”的工作原则。

(二)依法落实企业法定职责,激发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意见》对企业如何依法落实企业法定职责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明确要求。一是要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增强安全领导力,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二是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等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三是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化,明确从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基础保障、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不断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四是要强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推进安全生产“作业有标准、操作有程序、防范有措施、过程有记录、结果有考核、改进有保障”;五是要保障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加强设备设施规范化管理,确保其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六是要实施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确保生产生活环境安全可靠;七是要做到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常态化,充分发挥一线职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用,堵塞安全漏洞。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进一步推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消除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三)加强行业监督服务,发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安全管理水平提升的促进作用。

《意见》对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构建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主体,与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相结合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体系;二是要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行政执法;三是要加强行业指导服务,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平安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依法依规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指导和服务。

(四)推动社会力量协同共治。

《意见》对发挥社会力量方面提出要求。一是要推动社会力量协同共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新内容;二是要按照“互助管理、共建共治、共同提高、共赢安全”的思路,积极探索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新模式,实现企业间安全生产管理资源共享、共治与互补。

三、《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要求

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工作措施,强化管理和指导服务,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抓好贯彻落实。行业协会要加强本意见落实效果跟踪,及时反映行业和企业有关诉求,开展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各项活动。

(转载自中国港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