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口岸响水港区对外开放通过省级预验收

  • 发布时间: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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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由省商务厅牵头,东部战区海军某部、南京海关、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连云港海事局等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对盐城港口岸响水港区对外开放进行省级预验收。经过预验收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审查,同意盐城港口岸响水港区对外开放通过省级预验收,并签署预验收纪要。

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海港口岸处处长李明双,省商务厅海港口岸处四级调研员刘益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波,市商务局、市口岸办、盐城海关、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响水县人民政府以及盐城港集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据介绍,本次验收的盐城港口岸响水港区对外开放范围为国务院国函【2020】17号文规定的开放范围,包括响水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4号、5号泊位,响水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件码头泊位,响水宏海港务有限公司1号、2号泊位,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煤炭码头接卸泊位,共计4个码头6个泊位。

验收组认为,响水港区从正式获得口岸对外开放批复后,坚持高水平规划设计,相关部门共同出谋划策,发挥各自所长,使得港区在较短时间内就具备了省级预验收条件,在全省口岸对外开放工作中创造了“盐城速度”。希望响水港区要认真做好国家级验收准备工作,对照本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加以完善和改进,进一步加强和有关部门联系和沟通,共同向上争取,争取早日通过国家级验收,实现盐城港口岸响水港区正式对外扩大开放运营。


张波在致辞中表示,近年来,响水港区疏港铁路、千吨级航道直达港区建设列入了《盐城市港航“十四五”发展规划》,互联互通、快捷高效的港区现代交通集疏运体系正在逐步推进实施。随着全国一流不锈钢、500亿级再生纸生产、百亿级电子信息产业等基地以及一大批承载着国家战略的重大临港产业项目成功落户,为响水港区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港区正式对外开放必将进一步提高对地方重点企业的服务能力,对临港产业发展、黄海新区建设和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会前,验收组还前往响水港区相关现场进行察看,详细了解相关方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