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周正雄主持召开项目过堂会议,对2022年投资项目编排情况进行逐一过堂。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旭东,集团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丁安广,总经理助理孙永峰参加。
会议指出,2022年作为集团的“改革攻坚年”和“经营兴航年”,重大项目的稳步有序推进,是保证集团实现稳中求进、稳中优进的重要保障。要切实转变经营思路,紧密围绕“不搞无效投资、无度投资、无序投资,‘五新港口’项目有突破”的“三不一突破”的项目编排思路,合理编排项目,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和工作任务,稳妥有序推进各项项目建设。
会议强调,要坚持急需先行原则,坚持把功能化完善、安全、环保、消防、疫情防控设施和水上服务区等优化功能类、民生类和“五新港口”建设类等项目优先安排,其中对“五新港口”类项目采取各单点试点推行,在试点成熟的基础上,在2023年予以全面推广。要严守红线原则,不得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和违规占用岸线内编排项目,确保项目依法合规。要坚持聚焦重点原则,要突出重抓涉及市区组团、长三角产业一体化发展基地、黄海新区建设项目的安排。要坚持资金平衡原则,所有工程项目要明确资金来源,注明实际投资额。除自筹资金以外,要按照财政拨款、社会资本合作、社会资本合股投资、地方投资平台出资进行分类,确保资金不出险。要坚持期限适度原则,非急于实施或涉及省级以上手续办理的项目一律列入三年滚动计划,原则上不安排明年暂不需要实施的项目,列入“F+EPC”的项目及现有功能类非急需提升项目,可根据项目需求,适当延长建设工期,保证项目建设的可持续性,切实把投资的“冲动”降下来,保证2022年投资的适度性,同时要对确需完成的项目,列出时间进度表,保障项目按序时推进,为2023年“项目立航年”的全面启动开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