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每日解读

  • 发布时间: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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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第四条条款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新《安全生产法》第四条条款解读说明:

1、要加强安全生产投入:条款明确规定“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安全生产投入是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安全发展的前提,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从根本上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

2、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条款特别加入了“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由此可见,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来说,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势在必行。

3、关于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新条款中加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将成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刚性要求。

4、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生产经营单位通过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将风险阻断于成灾之前,按照本质安全的原则构建安全治理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