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集团是成立于2020年6月16日的市属一档国有企业,注册资金50.5亿元,成建制整合了盐城沿海“一港四区”和市域内河港区。
2023年3月25日上午11:30,集团工会联合会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团团联席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集团第二届新任职工董事,现将名单及简介公示如下:
江苏盐城港上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作业时限标准
盐城港集团管理岗位公开竞聘公告
类别:SPMT自行式模块运输车联 系人:马经理联系电话:15061674675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租赁价格:180元*轴线*天数,具体价格面议车辆描述:SPMT自行式模块运输车,又名自行式液压平板车,此车辆是万山公司生产,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自行式模块运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8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盐城港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团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为深化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人员选拔聘任机制,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激励全体干部职工奋发向上、勇立潮头,现开展集团管理岗位公开竞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二)坚持德才兼
竞租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江苏盐城港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盐城山川资产评估事务所以2021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对拟收购江苏海上国能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评估价值为5148.06万元。现予以公示,时间于2022年7月15日至7月21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予以
经集团党委批准,决定表彰一批在“2021年度跻身全国亿吨大港行列集装箱突破30万标箱保本点”成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各二级板块、盐城港引航站、机关各部门推荐,集团党委研究,确定江苏盐城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单位部门为20
集团2022年第二届职工文化艺术节各项活动已圆满结束,经集团党委批准,现对第二届职工文化艺术节获奖个人和优秀组织奖名单进行公示。
经集团党委批准,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各二级板块、盐城港引航站、机关各部门推荐,集团党委研究,确定朱建春等10名同志为盐城港集团2022年度“最美盐城港人”拟表彰对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引导口岸经营服务单位公示生产作业时限的通知》要求,现公示江苏盐城港上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作业时限,具体内容如附件所示。如遇政策调整,以相关规定为准。特此公告。附件 江苏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2022年4月29日集团组织开展了第一届工会联合会委员会有关人事选举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建立科学完备的图纸会审程序,着力解决图纸会审中存在的技术盲点、堵点和难点,紧扣安全、质量和造价三要素,切实提升图纸会审成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聘工程图纸会审及技术支持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第二巡察组自2022年3月18日起,对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为期80天的常规巡察。市委巡察组及巡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八严禁”》和《盐城市委巡察工作人员“六个不准”纪律规定》。
根据《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双百工程,千人计划”方案》相关程序规定,现对相关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 年 2 月 24 日至 2022 年 3 月 4 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工作日)与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根据《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双百工程,千人计划”方案》相关程序规定,现对相关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公示信息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3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工作日)与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15-81880
根据《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双百工程,千人计划”方案》相关程序规定,现对相关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公示信息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3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工作日)与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15-81880
关于江苏海上国能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污染清除能力符合《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清污能力要求》一级资质和相应服务区域的报告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0号)》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清理规范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现将《盐城进出口口岸收费项目清单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部分)》及《盐城进出口口岸收费项目清单口岸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部分)》予以公布,具体内容如附件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引导口岸经营服务单位公示生产作业时限的通知》要求,现公示江苏盐城港上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作业时限,具体内容如附件所示。如遇政策调整,以相关规定为准。特此公告。附件:江苏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