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盐城港自动化集装箱堆场顺利通过海关监管场所审批,并正式取得海关监管货物仓储企业注册登记证书,这标志着盐城港自动化集装箱堆场正式具备外贸集装箱作业能力。
为加快盐城港自动化集装箱堆场外贸业务开展进程,根据集团党委部署要求,航运集团加速推进海关监管场所验收工作,多次邀请海关领导对监管场所进行实地查看指导,在顺利通过预验收后,对海关提出的优化意见立即行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不断细化申办资料,完善申办方案,最终在南京海关和盐城海关的大力支持下,顺利通过验收。海关监管场所的成功验收,对进一步稳定现有集装箱航线,促进新航线的开发,提高集装箱堆存能力和作业效率,提升自动化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航运集团将在盐城港集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加大外贸货源的争揽力度,不断延伸服务链条、创新业务模式,挖潜海关监管场所功能,在查验效率、客户服务、系统完善上下大功夫,进一步助力口岸营商环境和通关便利化水平优化提升,助推盐城港以更高的对外开放水平加快高质量融合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