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下发文件,对全省32家2023年清廉交通建设成绩突出单位予以通报表扬,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以下简称“集团”)选送的两家单位大港引航、海通轮驳光荣上榜。
集团落实清廉浙江、清廉交通建设部署要求,把清廉建设的理念、措施贯穿于“双一流”建设的全过程,顶层设计“1+N”推进体系,推动形成“责任联动共同体”,从“试点探索”到“全面厚植”系统化推进,从“示范引领”到“协同共进”多层级选树,以点带面打造清廉海港新格局……集团各单位积极响应、压茬推进,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化清廉单元建设,打好清廉阵地建设、小微权力制约、廉洁风险防控、行风作风优化、数字智治监督“组合拳”,优化清廉单元的颗粒度和饱满度,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双一流”建设保驾护航。
此次受到通报表扬的大港引航,积极构建“四级联动的监督体系、阳光透明的制度体系、崇尚廉洁的文化体系”三大体系,打造“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支部党内监督、网格日常监督”四级监督机制,采取督行权、督履责、督服务、督管理等系列举措,进一步提升党委清廉领导力、纪检清廉协作力,以公开透明的清廉从业态势,助力宁波舟山港通航顺畅。2023年,该公司共引领中外船舶33528艘次,同比增长8.6%,并在宁波市引航监督委员会开展的引航服务满意度调查中,第17年获得100%的满意率。
海通轮驳作为舟港公司下属主要从事拖轮助泊服务的企业,坚持制度筑廉、监督塑廉、环境育廉、教育倡廉、勤俭促廉“五廉”并举,依托“轮驳莲韵”品牌二维码和“一园一廊一池一林一厅”为主体的海岛特色“清廉文化教育基地”,构建线上线下廉洁教育基地,积极培育“清廉机务”单元,将廉洁建设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2023年,海通轮驳完成港口助泊服务39677拖次、抢险救助24次,在高效助力港口运输生产的同时,连续第5年获得全国“安全诚信航运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品牌声誉。
(转载自中国港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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