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布《第二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和智能建造方向)的通知》,通知表示,为加快推动交通科技创新,落实《“十四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相关任务,经自主申报、相关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决定启动第二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自动驾驶和智能建造方向)。现将试点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协调。试点项目牵头单位是落实试点任务的主责单位,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规定,发挥统筹作用,在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协调各参与单位,科学组织、有序推进。试点项目推荐单位要加强跟踪、指导和支持,及时协调解决试点任务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二、务实推动技术应用。试点工作要坚持应用导向,立足实际场景、面向实际需求,聚焦智能交通技术与交通运输业务的深度融合,以新技术赋能提升运输服务效率、提高基础设施建管养运智能化水平,增强用户获得感。
三、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试点单位要加强试点成果总结提炼,凝练典型案例,形成面向场景、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解决方案。鼓励试点单位多渠道开展技术交流,宣传、展示试点成果,营造良好创新氛围。
其中与港航相关的项目有3项,分别如下:
序号8,烟台港商品车转运水平运输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推荐单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牵头单位: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单位:山东港口科技集团烟台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北京特种机械研究所、北京理工大学、杭州西子智能停车股份有限公司
试点主题:在烟台港芝罘湾滚装码头,开展商品车转运水平运输自动驾驶试点。
试点内容与预期成果:
(一)投入15辆自动驾驶智能转运装备,依托商品车滚装码头,累计完成商品车转运不少于5万辆。
(二)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围绕自动驾驶智能转运装备,编制智能设备技术指南及运行保障管理规程3项。
实施期限:2024年4月—2025年10月
序号18,武汉阳逻国际港集装箱水平运输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推荐单位: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单位:武汉中远海运港口码头有限公司
参与单位: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上海西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一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试点主题:在武汉阳逻国际港,开展集装箱水平运输自动驾驶与码头操作管理系统、铁路自动化场桥的协同作业试点应用。
试点内容与预期成果:
(一)投入10辆集装箱智能转运车累计完成集装箱水平运输量不少于18万TEU。
(二)建立港口自动驾驶、码头操作管理系统和铁路自动化场桥协同作业系统,实现货物在码头和铁路场站全流程自动化,智能转运车完成集装箱水平运输量达到码头铁水联运总作业量50%以上。
(三)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围绕港口自动驾驶和多式联运自动化协同作业,形成接口对接技术方案,编制内河港口自动驾驶技术指南2项。
实施期限:2024年4月—2025年10月
序号28,广西平陆运河特大型港航工程及设施智能建造先导应用试点
推荐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牵头单位: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
参与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长江航道局、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试点主题:依托平陆运河建设项目,开展数字孪生运河、高边坡北斗智能监测、航道施工导流风险智能控制、大体积混凝土智能建造等港航智能化试点应用。
试点内容与预期成果:
(一)构建平陆运河建设期数字孪生平台,承载BIM模型和影像等数据不小于4TB,建设期资产数字化数据量不小于500TB,建成“数字孪生运河”。
(二)实现基于北斗与预置传感器协同的运河沿线高大边坡稳定性的智能化监测与施工,覆盖高大边坡不少于55个,监测精度达到毫米级,边坡削坡整体一次合格率不小于95%,边坡风险预警时间提前不少于7天。
(三)实现航道智能化施工导流与风险控制,分布式水文模型实现24小时流量预报,预警系统覆盖航道不少于60公里,水位平均预测误差±10cm,实现施工期6个标段航道区域施工导流的高效衔接与安全度汛。
(四)在3个梯级枢纽投入大体积混凝土智能温控设备不少于36台套,建设智能拌合工厂3个,最大日生产能力4万立方米,大体积温控混凝土智能拌合总量不少于600万立方米。大体积混凝土内表温差不大于22℃,出机口温度不高于20℃。船闸主体结构物大体积混凝土开裂风险系数大于1.8,工程质量一次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
(五)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围绕航道施工导流、高边坡施工监测、大体积混凝土智能浇筑等形成标准指南3项、工法4项。
实施期限:2024年4月—2025年12月
(转载自港口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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