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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港集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专题学习暨党校第七期教育培训活动

2024-07-20 字体:

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升党员的自律能力,营造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企业氛围,丰富集团“法治文化”内涵,以严明纪律为集团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7月20日,集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专题学习暨党校第七期教育培训。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梁洪兵主持活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方朝军作专题授课。

授课过程中,方朝军紧密结合国企实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对国企职务犯罪的类型与特征、国企职务犯罪常见的量刑情节、办案思考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解读。深刻剖析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务犯罪相关案例,为集团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课,警示大家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让清风正气在国企更加充盈。集团安全环保部、大丰港区、陆港集团、农业集团相关负责同志围绕学习内容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坚持法治自信,把舵定向。要积极参加集团组织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领会其精神本质和核心要义,坚决树立对法治的坚定信仰,持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面夯实集团高质量发展根基。要坚持法治自觉,激浊扬清。要加强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始终做到心中有法、心中有戒、依法用权、依法行政。要持之以恒推进集团法治建设和法治文化向纵深发展,筑牢集团发展长远的法治基石,凝聚起新时代“盐城港”巨轮乘风破浪、扬帆远航的强大伟力。要坚持法治方向,致远以航。要围绕中心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港口行业特点和集团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法治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新路径、新方法,持续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新《公司法》《刑法修正案(十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1+3”专题学习,全面推进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合规制度体系、合规管理运行保障机制、合规管理责任落实、重点领域合规管理、合规文化建设六大工作,切实保障盐城港集团一体化融合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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