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集团召开二级公司董事会成员工作会议。集团党委副书记周旭东主持,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董事会成员,集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
会议传达了各二级公司董事会检查情况及组织要求和外部董事考核情况;学习了新《公司法》和《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
会议强调,要聚焦“优化”体系,规范完善董事会管理机制。要深刻认识到董事会在现代化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理顺董事会在“两会一层”中的关系,建立健全党组织、董事会、经营层议事规则,确保不同治理主体形成良性互动,提升公司治理整体效能。要聚焦“链条”管理,全面强化外部董事队伍建设。要优化服务保障机制,推动外部董事由简单表决表态向深度参与决策、由可有可无向不可或缺转变。要加强外部董事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和决策能力,增强对市场动态的敏锐度和判断力。要完善专职外部董事坐班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制定相关履职清单,推动外部董事履职常态化,进而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要聚焦“驱动”核心,系统提升外部董事内生动力。要强化学习调研,确保董事会决策的质量和科学性有效性。要发挥好董事会风险防控作用,确保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要强化董事会后评估机制,对董事会决议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决议的有效落实。要为外部董事提供坚强的履职保障,确保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决策地位。要聚焦“支撑”功能,建立健全监督考核体系建设。各外部董事要严格履职尽责,承担起与所在单位管理层沟通对接的桥梁作用,充分发挥各自的工作经验,为集团发展建言献策。要强化对外部董事履职的考核。相关部门要对各个外部董事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推动董事会功能从“有名无实”向“实至名归”转变。同时,各纪检派驻组要发挥好监督督查功能,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对外部董事的工作进行审查,防范和杜绝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为盐城港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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