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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微课堂

2022-06-16 字体: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指出,追责不要姑息迁就。一个领导干部失职追责,撤了职,看来可惜,但我们更要珍惜的是不幸遇难的几十条、几百条活生生的生命!

二、新《安全生产法》知识每日读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条款内容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条款解读说明

1、从事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装卸等作业活动,危险因素较多、危险性较大,是事故多发的领域,相关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通常会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财产造成重大损害,还可能殃及周围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建设项目期间,对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可以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依据,对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重要意义。

2、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是指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安全预评价,即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告的内容,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对策,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安全设计和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监察的重要依据。安全预评价通过分析生产过程中固有的或潜在的危险因素、危害后果以及消除和控制这些危险因素的技术措施和方案,分析建设项目选址、平面位置、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设计规范等国家规定,提出评价建议,并要求在安全设计中实施这些措施,从而保证建设项目的安全。安全预评价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条款现实举例

江苏省公安厅等三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

危险物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安全评价工作

2021年7月7日,江苏省公安厅、应急管理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危险物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安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公安机关列管单位的危险物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纳入单位总体安全评价,明确评价对象范围、标准内容、操作方法和结论应用,并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共治、完善协作机制,合力提升危险物品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止危险物品丢失、被盗抢以及被利用实施个人极端和暴恐案事件。

一是界定对象范围。针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爆破作业单位以及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将其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治安防范纳入安全评价。同时明确,存放总量不超过50公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库和储存柜可以不纳入安全评价范围。

二是明确标准内容。对危险物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的安全评价,依照《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GA 837)、《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 100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 1511)等规定逐条进行。

三是细化操作方法。安全评价机构按规定开展单位或项目整体安全评价时,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设置为单独的评价单元,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全面评价,并将该单元的评价结论纳入安全评价报告中。通知下发前已实施整体安全评价,危险物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未纳入的,也可对危险物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进行专项评价。

四是严格结论应用。治安防范的评价结论应为确认企业整改完成后给出的明确结论,不得设置前置条件,具体分为“符合”“不符合”或“不涉及”三种。公安机关加强危险物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安全评价机构作出的治安防范安全评价结论。对“不符合”的,依法告知不可使用并督促整改,直至整改完成并取得“符合”的安全评价结论。

五是强化联动共治。要求各级公安、应急管理、工信部门督促指导危险物品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严格执行通知,认真开展治安防范安全评价工作。同时,加强联动协作,完善信息共享、隐患通报、联合执法、疑难会商等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高水平治安防范建设,切实提升公共安全管理水平。

三、安全专业术语天天学

1.本质安全:通过设计等手段使生产设备或生产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即使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也不会造成事故。
  2.安全管理:是为了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使劳动者安全顺利地进行生产所采取的一系列法制措施。
  3.事故: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4.事故隐患:引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缺陷。
  5.不安全行为:职工在职业活动中,违反劳动纪律,操作程序和方法等具有危险性的做法。

6.班组“三会一活动”:班前会、班后会、安全分析会、班组安全日活动。

7.三不违章: 自己不违章 、监督他人不违章、不受环境影响违章。

8.三讲一落实:指讲任务、讲风险、讲措施、抓落实。

9.“三保”目标:保人身、保系统、保设备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0.安全生产三大顽疾:违章、麻痹、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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