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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微课堂

2022-06-18 字体: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要加强城市运行管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治理。要加强城乡安全风险辨识,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普查,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的发生。目前正值主汛期,一些地区出现了严重洪涝灾害,这是对我们的重大考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各项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新《安全生产法》知识每日读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条款内容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条款解读说明

1、工艺、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属于“物”的因素,是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是指不符合生产安全要求,极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工艺、设备。相对于人的因素来说,工艺、设备对生产安全的影响是一种“硬约束”,而且是普遍性的,任何生产经营单位只要使用了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即使安全生产管理得再好、人的作用发挥得再充分,也仍然难以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可以说,工艺、设备和安全生产息息相关。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保证生产经营单位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必要通过强制性机制,坚决防止使用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因此本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这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安全生产,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工艺水平,加快设备更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淘汰工艺、设备涉及面比较广,关系到产业的调整、工艺的更新,也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的成本,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具体哪些工艺、设备属于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应当及时制定并公布全国统一的目录,一方面使生产经营单位及时了解掌握,及时改进工艺、更新设备;另一方面,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工作中也能有的放矢,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发现使用应当淘汰的工艺、设备时,及时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停止使用。修订前《安全生产法》中原来没有规定由谁负责制定和公布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具体目录。为解决这个问题,这次《安全生产法》修改时增加规定,明确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目录的制定机制和牵头部门,有利于这项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和规范性。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并公布更加严格的淘汰目录。一些地方根据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国家层面公布的淘汰目录之外,可能会需要扩大淘汰目录的范围。这种情况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有利的,在法律上应当为其留出空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也提出,各地区可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这次修改《安全生产法》时,在本条中专门增加一款作为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上述规定制定淘汰目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地方目录是在国家层面淘汰目录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的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淘汰目录。二是所谓“范围更宽、标准更高” 要以是否危及生产安全为标准,不能随意扩大淘汰目录。三是在制定和执行淘汰目录过程中,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不能以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为名,行推销其他工艺、设备之实,或者实行地区封锁,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破坏公平竞争。

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这是一项禁止性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明令公布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照实行,不得继续使用此类工艺和设备, 也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既包括国家层面淘汰目录规定的工艺、设备,也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条规定制定的淘汰目录规定的工艺、设备。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现实举例

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23”井下车辆伤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019年2月23日8时20分许,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井下车辆伤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温建西乌分公司(外包工程承包单位)违规使用未取得金属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安全标识、采用干式制动器的报废车辆向井下运送作业人员。事故车辆驾驶人不具备大型客运车辆驾驶资质,驾驶事故车辆在措施斜坡道向下行驶过程中,制动系统发生机械故障,制动时促动管路漏气,导致车辆制动性能显著下降。驾驶人遇制动不良突发状况处置不当,误操作将档位挂入三档,车辆失控引发事故。事故车辆私自改装车厢内座椅、未设置扶手及安全带,超员运输,加重了事故的损害后果。

调查发现,事故车辆属大型客运车辆,无牌照,无行驶证,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及车辆铭牌被人为破坏。该车是黑龙江省森警总队大兴安岭支队报废车辆,哈尔滨市天华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二分公司经理周某以公司名义回收,但未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该车经过多个中间人多次转卖后,2017年11月25日,温建西乌分公司负责人张某某以59000元价格向何某某购得。车辆购回后,张某某安排修理人员对车厢内部进行了改装,2018年1月投入了使用。经调查,事故车辆从2017年12月22日至2019年1月15日,陆续维修和更换各类设备及零部件219件次,其中更换主要设备部件发动机3台、传动轴3根、柴油泵1个、气泵2台、刹车分泵1台、快放阀3个。该车使用干式制动器,制动型式为鼓式气压制动,驻车制动型式为弹簧储能式断气制动。车厢内部结构经过改装,原横排座椅被拆除,车厢内两侧及尾部焊有角钢框架,角钢框架上铺有模板,构成简易座位,未设置扶手及安全带。该车核载30人,实载50人,事发时车辆超员。 

三、安全专业术语天天学

1.季节性施工的“八防”: 防雷电、防雨、防风、防洪排涝、防暑降温、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

2.班后防火“五不走”:交接班不交待清楚不走、用火设备火源不熄灭不走、用电设备不拉闸不走、可燃物不清干净不走、发现险情不报告不处理好不走。

3.隐患整改“三原则”: 定整改措施、定时、定人。

4.安全隐患检查“五落实”: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

5.建筑业“五大伤害”:高出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

6施工现场“五牌一图”: 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一图为: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7.安全生产系统“四要素”:人员、设备与环境、动力与能量、管理信息和资料。

8.安全工作“五同时”: 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

9.“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

10、“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理、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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